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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的搜索结果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教育考试的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监督全省教育考试的实施工作。具体包括: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拟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考试计划,组织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审核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对全省自考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受教育部委托,负责湖北省内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是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报名、考试、评卷、录取,以及省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工作等。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是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属教育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和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及普通高考、职教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等全省教育考试组织实施、评价分析、命题管理等工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于2015年,主要负责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和录取政策及实施办法等,并承担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及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青海省教育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于2019年3月6日正式挂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挂“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两委会”的常设机构,承担“两委会”日常工作。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目前主要承担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10年6月,宁夏教育考试院主要承担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6年,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北京地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承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主要工作任务:命题、考试组织、招生录取、考试评价等。命题包括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考命题;考试组织包括考生报名、政策咨询、印制试卷、组织考试、集中评卷、报告成绩等;招生录取包括中招、高招、研招、成招录取组织和实施;考试评价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是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治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务与招生录取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及其他非学历社会考试的考务工作。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于2006年12月,是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也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安徽考区)计算机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组织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工作。